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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三年成长计划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“跑起来”
发布日期:2023-05-08

日前,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《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年成长计划(2023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成长计划》)。《成长计划》在政策设计上体现针对性、延续性和创新性,通过存量政策延续和增量政策赋能促进自治区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,力求为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。

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,在稳增长稳就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。截至2023年3月底,全区市场主体总量258万户,在全国排第24位,其中小微企业58万户、个体工商户189万户,合计占比超95%,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107户。

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走访,当前,全区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,但受到外部环境复杂多变、市场预期转弱等多重影响,发展仍面临诸多实际困难,需要加大政策供给,提振发展活力和信心。

《成长计划》提出到2025年底,力争累计新设小微企业26万户以上、个体工商户87万户以上。在“个转企”“小升规”“四新”主体、新增入库科技型中小微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、创建旗县级以上农牧业合作社示范社、示范家庭农牧场、培育自治区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、网络零售等方面,形成量质双升发展格局。  

记者注意到,《成长计划》重点任务包括3个方面15条政策支持措施。健全财税支持、金融扶持、用工保障、“双创”服务等“四个体系”;开展“个转企”培育、“小升规”培育、“四新”主体培育、现代农牧业市场主体培育、特色文旅产业主体培育等“五大行动”。

在存量政策方面,将现有执行效果好的减税降费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、就业补助资金、水电气暖“欠费不停供”等政策优化合并到《成长计划》中延续执行。  

在增量政策方面,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充分研究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和需求,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支持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资金,实施租赁非国有房屋分类分阶段房租补贴;建立“个转企”“小升规”配套奖励制度,对首次“个转企”稳定经营2年以上、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,对首次“小升规”企业予以配套奖补政策支持等优惠政策;优化信用修复服务,探索“承诺容缺”“承诺免查”等信用修复模式,助力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、恢复正常生产经营;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自治区融资担保公司风险补偿资金支出范围,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现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%,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;支持个体工商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,就业服务部门积极提供免费招聘信息发布服务,适时开展线下线上招聘等务实新政策。力求为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真金白银的支持。(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李玉波)

内蒙古三年成长计划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“跑起来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