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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部门:未来3-5年拓展一批能源领域5G应用场景 引导社会资本推动创新示范
发布日期:2021-06-13
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要在未来3~5年,围绕智能电厂、智能电网等方面拓展一批5G典型应用场景,建设一批5G行业专网或虚拟专网,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、易推广的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。并且,通过中央财政资金投资将发。

6月11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、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编制的《能源领域5G应用实施方案》(下称“《实施方案》”)公布,用以推进能源领域5G应用。
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要在未来3-5年,围绕智能电厂、智能电网、智能煤矿、智能油气、综合能源、智能制造与建造等方面拓展一批5G典型应用场景,建设一批5G行业专网或虚拟专网,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、易推广的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。研制一批满足能源领域5G应用特定需求的专用技术和配套产品,制定一批重点亟需技术标准,研究建设能源领域5G应用相关技术创新平台、公共服务平台和安全防护体系,显著提升能源领域5G应用产业基础支撑能力。

《实施方案》详细归纳了需要重点拓展的能源领域5G应用场景,同时对加快能源领域5G专用技术研发工作划定了具体范围,包括研制一批关键共性技术、一批场景配套专用技术和产品、研究建立能源领域5G应用技术标准体系、推动能源领域5G应用技术测试验证,并支持建设5G应用相关技术创新平台。

为达成上述目标,能源与信息通信领域各相关企业将作为实施主体,根据能源工程项目建设需求持续挖掘和拓展应用场景,应《实施方案》的相关要求,加快推进5G应用相关技术研发、示范试验、建设应用、安全防护等各项工作,并定期做好经验总结。

《实施方案》还指出,将推动能源与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融通发展,优化能源系统中传感、信息、通信、控制等元件的布局,推进能源网络与5G相关信息基础设施的连接与深度融合,在满足相关安全要求规范的前提下,加快推动5G公网与电力专网融合发展,实现基础设施的共享复用,避免重复建设。

同时,鼓励能源与信息通信相关企业围绕5G网络建设、网络安全、专用技术、配套产品、融合应用等开展协同创新,研究制定跨行业融合应用相关标准规范。鼓励能源企业与运营商深度合作,加强对5G专网的共同监测、共同管理,确保5G专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。

6月7日,工信部发布的《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2021年工作计划》提出,要高质量建设能源工业互联网与能源大数据专网,建成能源工业互联网专网统一在线监控平台,实现能源工业互联网平台连接3个部委、22家能源央企和46家地方国有企业。

而在数据汇聚赋能行动方面,上述《工作计划》则要求在2021年12月前,基本完成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,建设一批分中心。完成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,初步实现电力、石油、煤炭和天然气行业中涉及能源安全、经济、消费、生产类数据资源汇聚。

为支持上述建设和研发活动,中央财政资金投资将发挥带动作用,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,有序推动能源领域5G应用创新示范。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,因地、因业制宜地开展能源领域各类5G应用试点示范,在技术创新、配套产品、商业模式、发展业态、体制机制等方面深入探索、先行先试。

未来,相关部门还将组织开展能源领域5G应用创新大赛,遴选一批可复制、易推广的场景和企业标杆应用,培育一批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融合应用服务商。

(文章来源:21世纪经济报道)